那个玻璃厂不是很大,不太想住校的我早就在外面找着房子.没想到看到这个厂在招美工的贴子,最诱惑的就是管吃住.心想,不错呀,反正也是兼职,工作学习两不误呀.
那也是一个闷热的午后,我见到那个老板,他看到我似乎显得有些紧张.心里想笑,这是我招他呀,还是他招我呀.了解了一下美工的职责,他需要我在玻璃上做画,而那些画就是通常某些人家用的吊顶和屏风.我决定迎下这份工作,眼睛向办公室四周一瞟,发现这里的办公用具都是玻璃做的.并且我发现一个特点,那就是一个字:乱!有客人来订玻璃,我趁着这当会子时间,悄无声响的把玻璃柜里的图纸一张张叠好,并摆放整齐.嘿嘿,这工作就这样搞定了.
住的条件太令我满意了,虽然是平房,但有一百多平米大,我在里面支上画架,摆上画案,还有一大块地方供我折跟头打把式玩呢.
这里的生活跟时尚似乎是不粘边的.总感觉从老板到工人都不太敢正视我.但我知道,他们总偷偷的看我.的确,不谦虚的讲,我是这玻璃厂的一景呢.特别是悬殊的对比:厂房的色调是灰色的,而我的妆扮是鲜丽的.我穿的衣服在工人们的眼里是奇装异服,能把身体的线条表现的恰到好处.我的肌肤是光滑细致的,我的头发是飘逸芳香的.那时的我就像是三月里的春风,轻柔的吹拂在玻璃厂的每一个角落.工人们的工作热情高多了.
工作并不是很多,但确实是累人的.我变成了一个完全的体力劳动者.那些日子,我瘦了.
忘不了一个晚上要雕刻好二十几平米的玻璃;忘不了拿着喷枪的手被震得发麻的感觉;忘不了那些金钢沙打在我脸上的疼痛;忘不了香蕉水烧磨我柔滑的双手;忘不了玻璃漆的气味刺激着的我的大脑神经;忘不了因劳累过度而流下的眼泪……..而那份回报是另人欣喜的,我的活越来越漂亮,来的客人也越来越多.后来,我甚至想,干脆以后就在玻璃上搞创作吧.
由于我的能干,工人们渐渐把我从一个远观的美女变成了可亲近的哥们.我竟然带出了徒弟:后来有许多活都是在我的指导下由工人们完成的.闲下来的时候,工人们轮流到我的房间来给我做模特.忘不了他们的那份纯朴,他们的目光经常在我执着的盯看下变得闪躲,那份表情现在回想起来还感觉他们是在干一件很神圣的事情哩.
我,是个会做人的人,经常给工人们准备一大堆一大堆的零食,快离开的那一个月,我还负责了大家的伙食.那是因为我主动申请要自己做饭吃,老板很高兴,说着轻松,做起来可难了,要买,要做.那可是十几个人的饭哩.
我是那样渡过的:厨房里变成了我的舞厅;大锅大铲成了我的舞具.有一首歌唱的好,当然,那年头这歌还没写出来,歌名就叫:看我七十二变.真的啊,一点不夸张,妈妈是绝对想不到她视为宝贝的女儿还能有这出息呢.你或许说我是疯子吧.记得我做的最好吃的一道菜就是:炒鸡翅.(在锅里倒上油,待热后,放上葱,姜,大料,花椒,将上好的鸡翅切成小块,然后倒入锅中翻炒,一定要加适量的水,等把水耗掉后,菜也就快熟了,再放上点糖,少许酱油就可出锅了.简单确实好吃.)
那些日子,是简单的,我周围的人也是简单的,或许那时候在我年轻充满力量的身上,他们的那点复杂也无用武之地.嘿嘿.老板对我很好,每天早上还给我带早点吃.那是有理想引航的日子,是幸福的.我可以夜夜抱着丢勒,科罗惠支的习作入睡,梦中和他们讨论生命的力量和涵蕴.那是上帝为我开启的第一道推开世界的门………
时间已过了几年了,我早已停下画笔,那曾经的理想也已染上了青苔吧.那曾经的原始的天真快乐只能间或一轮的在我的眼眸中偶尔闪过.离开理想能走多远呢……..
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
目空一切也好
此生未了心却已无所扰
只想换得半世逍遥
醒时对人笑梦中全忘掉
叹天黑得太早
来生难料爱恨一笔勾销
对酒当歌我只愿开心到老
风再冷不想逃
花再美也不想要
任我飘摇
天越高心越小不问因果有多少
独自醉倒
今天哭明天笑不求有人能明了
一身骄傲
歌在唱舞在跳
长夜漫漫不觉晓
将快乐寻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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